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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赡养纠纷应当将所有义务人列为被告
日期:2017-11-09  关闭: 【关闭】  

    案情简介:裴女士老年丧偶,育有三个子女,老大照顾裴女士的日常生活,老二按月给付钱款,老三不定时给付一些钱款。现在裴女士因年老多病,找老三商量让他今后按时给付一定钱款,但被老三拒绝,所以想起诉老三要求增加赡养费用,找到律师代写诉状。律师写完诉状后,裴女士发现诉状将其三个子女均列为被告,逐要求律师更改只列老三为被告,律师说起诉赡养纠纷必须把所有子女列为被告。但裴女士只觉得老三没有尽赡养义务,不想起诉其他子女,怕他们有意见。请问是否可以只起诉老三?

    案件分析:不可以。在法律上,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赡养纠纷案件中,父母起诉的,所有子女均应列为被告,法院应就赡养问题一并解决,已经履行义务的,则可以扣减义务,所以裴女士起诉赡养纠纷必须将所有子女列为被告。当然,现实中确实存在把已经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列为被告起诉导致矛盾的状况发生,所以建议裴女士可以提前跟其他子女协商沟通,告知法律如此要求,取得他们的理解,作为子女一般也应该能够理解。